贵州卫健委回应“增加产假”建议,规定的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享受范围
针对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布的一批人大委员的建议,贵州省卫生委员会对“增加产假”的建议做出回应,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育儿观念发生了变化,父母对陪伴和照顾子女的需求增加,但新的和延长的产假和育儿假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劳动力成本,这也导致公司解雇了一些工人,影响了公司的生产和运作,增加了女工在休假后重返工作的难度,从而影响了育龄工人的就业。
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性还有60天的产假,男性有15天的哺乳假,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2021 9月,省医保局制定并下发了《支持医疗安全工作的三孩生育政策声明》(黔医保法[2021]26号),其中纳入了《条例》规定的生育福利范围。
目前,贵州有158天的女工产假,辛勤工作日数增加15天,每增加一个孩子,产假天数增加15天。2021,全省有341.75万人参加并缴纳生育保险费。360500人领取生育津贴,其中314000人领取生育福利,46500人领取产妇福利,平均每次生育津贴20218元。
关于人大提出的“生育三个孩子的夫妇应根据当地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并应制定适当的政策,保护怀孕期间妇女的正常权益”,贵州省卫生委员会表示,下一步,我们将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问题的可行性,并适时向立法者和有关部门提出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议,它符合该省的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效保护妇女在生育和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
目前,根据国家法定产假(98天),各省的新产假和延长产假的长度各不相同。在重大新闻中,国家医疗安全局最近提请注意全国人大代表的提案,从国际角度来看,中国的98天产假已达到国际劳工组织《产假公约》规定的14周标准,产假福利标准也高于上述公约规定的标准。法律地位尚不明确,因此有必要在国家一级开展一般性研究,促进统一监管,并据此深入研究各类产假的成本分担机制,有效保护生育女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
根据国家卫生委员会先前收集的数据,产假通常延长60天以上,配偶的陪产假延长约15天,育儿假延长5-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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