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迎来新政策支持,可实现退运进境“零税负
2月1日,报告员从财政部获悉,财政、海关和税务管理部最近发布了一份联合通知,根据《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管制代码》(1210、9610、9710、9810)申报出口的货物(不包括食品)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以原始状态退还中国,无需上锁,并出于退货原因。
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机制的逐步完善和国际物流网络的不断深化,中国跨境电商渠道加速扩张,越来越多的市场单位通过这一渠道实现了“买世界卖世界”。
根据国家行业数据,一些跨境电商出口可能被关闭或退回。这些货物中的大部分由位于国外的公司以广告、转售或销毁的形式进行加工,但其中一小部分必须返回中国。
此次出台的政策旨在减轻出口退税的税收负担。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局发布的跨境电子商务退货出口税收政策声明,符合条件的退货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允许退还出口时征收的出口关税。出口时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应遵守国内相关退税规定。应支付公司处理的出口关税的额外退款。
“根据现行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条例》第43条所述情况外,出口和返回该国的货物需缴纳进口税、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稳定出口预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库和其他新形式的对外贸易。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执行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
“这项政策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公司节省了大量退货成本,减少了他们的担忧,并为跨境电子贸易行业的发展注入了信心,”湖南智美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张浩日表示。
在具体操作的情况下,通知要求经营者提供适用进口免税和其他程序的适当证明材料。逃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这一政策无疑将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更好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徐光建表示,促进政策实施不仅需要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而且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合法行为和税收优惠的使用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
近年来,财政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2022年2月,财政部和其他八个部门宣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截至2022年3月1日,跨境零售电子商务进口清单经过优化和修订,在过去29年中增加了滑雪设备等高消费需求商品。新产品一上线就成为消费者的首选。同时,为了更好地与相关国际公约和进口管理措施相联系,对清单说明中列出的一些监管要求进行了调整,以便利相关货物的进口。
据徐光建介绍,财政部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货物清单的优化和调整政策,此次跨境电商出口退税的税收政策充分考虑了跨境电商企业的要求和利益,促进了中国改善进出口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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